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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琰律师,杭州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职员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吗
休完产假就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就已经离职,可能就无法里领取到了, 因为从申请生育津贴到确认发,需要2个月的时间。
还有,生育津贴是发到公司账户上的,并不是发给个人的。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属于计划内生育;
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
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项、第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职员是否在生育结束之后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非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即使是职员一生育孩子结束,就立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只要确定满足了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就不会由于合同关系是否存续影响到津贴的领取。但若是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就不得领取。
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是什么
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5、结婚证。
6、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7、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8、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9、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10、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杭州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办二胎准生证的注意事项
1、未孕前去申请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胎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2、把握好时间二胎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胎指标。
3、户口转移到一起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材料的上交,因为这是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的约束,所以自己应该积极的解决有关的问题,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更加有效,但是对于问题的解决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所以需要自己勇于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