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卢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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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有什么不确定的因素 新老婚姻法重婚罪的区别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4日 来源: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syhythls.cn/

 卢琰律师,杭州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有什么不确定的因素

某律师分析认为,目前,涉外婚姻纠纷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正常的婚恋关系,但因为感情或性格不合产生矛盾,而婚姻自由,既然可以结就可以离,这个不应干涉。”某律师告诉媒体,除此之外的第二类,是有一些个人或者机构,为了牟取利益,进行跨国的婚姻中介。“一般按照惯例,国内娶妻的男方,会被要求给对方一定的彩礼钱,结果就造成了男方要花很多经济成本去娶一个媳妇,而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大可能会被中介或是介绍人扣下一部分钱。”某律师说,但另一方的国外女性,她家里所获得的利益远不如男方付出的这么大,这样的婚姻基础,本身就不牢靠。某律师还向媒体展示了一份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其中明文禁止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并指出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也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可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并取缔;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处以罚款。“还有一种类型,就不是我们正常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了,是指借着婚姻的名义行诈骗之实,牟取非法利益。”某律师告诉媒体,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个人和机构,在国外招揽一些女子,借着给国内单身男性婚配为名,将这些女子介绍到国内,双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了解,也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由于国别的限制,这些女子的婚姻状况,国内很难查询,有些女子甚至已婚,还有孩子,再到中国来婚配。这种婚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共同生活,而是为了骗取男方的钱财,因此往往结婚后很短的时间内,女方就会找各种理由要求回国离开男方。“这里面也分为两种情况,有的女方是不知情,属于自己也被骗;还有一种,女方和中介人根本就是一伙的,属于共同诈骗。”某律师表示,当遇到第二种情况时,男方就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某律师还特别提醒,现在有些涉外婚姻还涉及到国外人口被贩卖到国内来的情况,而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人口也构成犯罪。

媒体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像越南等我国周边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女性在收取了高额彩礼,嫁入中国后不久就组团“出逃”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给一些群众造成了损失。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市公安局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对于涉外婚姻中涉及拐卖人口或是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将现有的外籍人员拉入我市实有人口的管理工作中,并要求各派出所对这类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嫁入我市的这些外籍女性,要求她们将本人的情况、家庭的情况,以及在境外受到的教育、婚配等情况都做了登记,做到了“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媒体从市公安局也了解到,由于我国除了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外再无一套详细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所以公安机关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没有完备的法律支撑,造成了我们工作很多措施不能够到位,此外,由于涉外婚姻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而且源头管理也不在我们公安机关,所以当涉外婚姻出现矛盾的时候,我们公安机关只能调解,化解矛盾,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陈*梅表示,公安部门也希望能得到民政、外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

采访中,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婚姻不是儿戏,尤其是对待涉外婚姻要擦亮眼睛,谨慎对待。

新老婚姻法重婚罪的区别

新老婚姻法重婚罪的区别

在旧婚姻法中只有一处提出重婚就是禁止重婚,而新婚姻法中除了有禁止重婚的规定,还规定了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和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区分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旧婚姻法中只有一处提出重婚就是禁止重婚,而新婚姻法中除了有禁止重婚的规定,还规定了重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和损害赔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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